事项名称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
实施机关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禅城区人防办 ,南海区人防办,高明区人防办,三水区人防办
申请资料
(一)《佛山市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
(二)初步设计图纸;
(三)佛山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
(四)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登记手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五)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