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二)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选调专业为汉语言文学;
(三)热爱公文写作,有较强的公文基础和实践,有较强的文稿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提供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完成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5日以后出生),广东省户籍;
(五)其他条件:公开选调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或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8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惠景路8号6楼人事秘书科。联系人:谢小姐、詹小姐。联系电话:0757-83100616,83100606,邮政编码:528000。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本人填写《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
(2)邮寄方式报名:请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邮递到报名地点(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资料”),截止日期以投寄邮戳日期为准,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我单位收到材料核实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范围,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5:1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按选调计划1:5比例(未达到报名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确定面试对象。从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3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提供如下材料:《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及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经体检合格、组织考察后,按照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如因选调对象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转任手续的,不予选调。
附件: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