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
时间:2016-11-10  来源: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

实施机关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禅城区人防办 南海区人防办,高明区人防办,三水人防办 

 

 

申请资料

(一)佛山市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

(二)初步设计图纸

(三)佛山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

(四)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登记手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五)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友情链接
粤ICP备05029472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11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版权所有 2003-2007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路8号 邮政编码:528000 Email:fsrfxf@fsrfb.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