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流仓储库房人防异地建设费
时间:2017-04-01 来源:市人防办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相关投资项目批文以及规划批文等核准文件、备案内容确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生产性仓库属于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生产性建筑,除此以外,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2、由于具体的报建审批需要结合您的报建资料进行审核,有关报建的具体细节,您可致电项目所在的区人防报建窗口或者市人防办了解。
感谢您对人防事业的关注,请继续关心支持我市人防工作。
市人防办工程科联系电话:831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