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共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自1997年1月《人民防空法》实施以来,人防工程建设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针对人防工程施工特点并结合质监实践经验,就如何做好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管浅谈几点看法:
一、开工前抓好图纸会审及参建人员资格核查工作
由于人防工程具有防护功能、密闭性能等不同于一般土建工程的特殊要求,人防主管部门应积极参与人防工程图纸会审并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查阅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重点审查关键部位和主要分部分项的质量保证措施,完善质保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核查项目部成员资格证书,加强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针对建设单位通常将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等弱电工程另外发包设计的现状,在交底时提出凡涉及人防工程建筑弱电的设计方案应在施工前报人防部门审查备案,防止今后随意在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墙体凿墙穿孔破坏其密闭性能,设计图中应明确综合布线系统的线路进入人防区的位置,并有防护密闭要求措施的详图。
二、实施人防工程质量目标的控制
防空地下室工程,既要满足防护结构的抗力要求,又要满足防化等级的密闭性能要求,因此对主体结构工程和孔口防护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是人防工程实行质量目标的控制,是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基坑验槽,底板、墙体、顶板的钢筋安装,管道、预埋件等隐蔽工程,必须通知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规范的质量行为,要靠规范的程序来体现。通过规范程序,抓质量行为,促实体质量。在检查前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监理通知以及整改回复等,从中查看施工单位是否真正落实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对检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视情签发检查意见书或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促使相关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质量意识。
三、加强防护设备产品质量与安装的管理
防护设备是人防工程的重要设施,防护设备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防工程整体防护功能,事关工程质量的达标与否,加上防护设备产品加工图纸为涉密载体。首先要把好防护设备进场验收关。在进场时首先核查许可证,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型号、外形尺寸、材质与外观。其次检查防护设备的安装质量。在检查防护设备时,应熟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懂一些防护产品的设计原理以及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利用互联网搜索来获知相关信息,确保防护产品的质量。
四、规范人防专项验收程序,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
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方法,也是落实人防法规和人防工程建设规范的具体措施。因附建式防空地下室附建于地面建筑之下,是地面建筑的一个功能区(同时相当于建筑工程中的基础工程),应在地面建筑竣工验收之前进行人防专项验收。这样能促使施工单位重视人防工程施工质量,人防工程专项验收不过关,则不能进行地面建筑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人防工程,应责令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依法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验收前要求防护设备、设施调试合格并经试运转符合要求,防空地下室标识牌粘贴齐全。审查竣工验收资料与平战转换方案,按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及转换方案实地检查对照,查看设备安装到位情况以及平战转换项目是否符合现行《战技要求》的规定,平战转换预算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按上级规定收取平战转换金,再予安排人防工程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人防主管部门出具核验意见,从规范竣工验收程序上把好人防工程建设质量。